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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茅臺公告全文: 貴州茅臺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本公司”)對近期媒體所報道的貴州茅臺酒檢測情況,特作如下說明: 2011年臺灣“塑化劑”事件發(fā)生后,本公司高度重視,對生產過程所涉及的塑料制品進行了全面篩查和風險評估,根據篩查和評估結果對產品的塑化劑指標實行嚴格監(jiān)控(附件一:公司實況圖片)。自送產品至國家食品質量監(jiān)督檢驗中心、貴州省產品質量監(jiān)督檢驗院、上海天祥質量技術服務有限公司等三家權威檢測機構檢測,結果(附件二:部分批次產品檢測報告)均符合《衛(wèi)生部辦公廳關于通報食品及食品添加劑中鄰苯二甲酸酯類物質最大殘留量的函》(衛(wèi)辦監(jiān)督函[2011] 551號)關于DBP、DEHP和DINP最大殘留量(分別為0.3mg/kg、1.5mg/kg和9.0mg/kg)的要求。 本著對消費者誠信負責的態(tài)度,請求國家各級監(jiān)管部門抽檢本公司產品并將結果及時公布。公司再次誠邀國家各級監(jiān)督機構、權威檢測機構、消費者、投資者和媒體等關心茅臺的各界朋友到公司實地考察和調研。 衷心感謝廣大投資者、消費者及社會各界長期以來給予公司的關心、支持和愛護,公司全體員工將更加勤勉盡職,為回報股東、回饋社會做出更大的貢獻。 特此公告 貴州茅臺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2年12月10日
(信息來源http://stock.stockstar.com/JC2012121000003520.shtml) |
回答者:hszy (級別:黔小學生) 日期:2012/12/12 14:18: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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